我院拟在门岗前制作公告宣传栏及制作执行事务中心门楣标识,其中:一、公告宣传栏总体尺寸约为 8000mm × 1200mm × 3000mm;二、执行事务中心门楣标识面积约为10.9平方米。制作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到现场勘验和量度复核数据,以实际为准。2、标识制作须符合法院专用标识制作规范。底板用铝塑板,底色须为法院专用的赭红色,字体“执行事务中心”为方正大黑55cm × 55cm不锈钢围边平面发光字。三、公告宣传栏的用料可为镀锌板或不锈钢板材料。
请广告商可持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作(含设计)方案、报价文件向机关服务中心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遴选,所报名的供应商经采购人内部评议、审批后择一供应商制作。
窗体底端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9日上午12:00。
报名方式:网上邮箱: xyfyjgfwzx@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信宜市迎宾大道南信宜市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谢先生收,联系电话: 0668-8896028、19806686068。
监督电话: 0668-888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