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明湖院区急诊发光字引导标识等制作及安装项目 |
1项 |
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
2.38万元 |
二、项目概况;为更好的引导明湖院区急诊患者及 120 救护车到达,现需采购一项发光字引导标示等制作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原急诊建筑门头处增加“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发光字;
2、西门门卫屋顶增加“急诊,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发光字;
3、三个道路分叉处增加急诊发光字引导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户外标识标牌、广告牌等相关内容;
3、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有相应的高空作业资质、电焊资质及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各类资质,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近三个月内其中一月社保证明。
四、投标要求:
1、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1.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1.3服务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1.4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1.5同类业绩;
1.6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7 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2、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东院区11楼-1114室)报名,联系人:肖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7时。
3、本次议标定于2025年8月29日15时,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
交货时间:中标后10日内或按院方要求完成。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
售后服务:应有3年及以上的免费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