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福州市儿童公园标识标牌制作
二、项目预算:45000.00元
三、项目内容:
1.标识标牌制作安装(详见设计方案)
2.质保周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国家“三包”政策质保1年。
四、项目地点:
福州市儿童公园内,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五、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
1、有意参与报价者以书面报价方式提交至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地址联系方式见后)。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价表格式如下:
序号 |
报价单位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联系人 |
其他文件格式自拟,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4)报价超预算总额,报价无效。
七、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至2025年8月21日9时;
2、以快递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询价人签收时间为准。
八、评审及交付标准:
1、本次公开询价不需要提前报名及交纳保证金。
2、满足设计方案要求的前提下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人。
3、如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家),本次询价作废。
4、成交后如询价人发现成交人所交付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等不符合交付标准的情况,将无条件全部退货,并由此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的签订及结算方式:
1、确认成交后,成交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有效合同;
2、询价人在成交人制作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凭全额有效发票、采购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十、询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阳光作业小组
询价人地址:晋安区新店镇新园路56号福州市儿童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1)83326943、15396006781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