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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度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市
发布时间 2025-08-20
招标正文: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医院2025年度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选取3家供应商为医院提供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服务,以采购人在服务期间实际产生采购费用据实结算。服务地点包含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七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东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附属机构。

三、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询;

(三)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

(四)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个人的单位,或归属于同一个参询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经营范围必须符合项目要求。

五、报名信息: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4楼总务科五室;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材料。(如有请提供)

3.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记录证明或承诺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证明材料需完整下载打印并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控制价:具体要求见附件:2025年度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定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表;每项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二)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三)超出规定评标、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五)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六)所有文件一式陆份(一正伍副);

提交的报价文件如不符合一至五项要求则取消参询资格。

七、询价评审标准

(一)综合报价;

(二)服务承诺,需包含服务响应时间、供货时间、售后等。

(三)综合资质和经营能力;

(四)业绩;(投标人需附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网站截图、合同等。)

(五)服务方案;

(六)服务或产品质量等;对以上各项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参询公司。

八、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九、询价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十、联系人及方式:郭老师,电话:0773-3569995。

1. 授权委托书

致: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询价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询价、询价、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声 明

致: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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