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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湘琼产业合作示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海南-海口市
发布时间 2025-08-08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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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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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101-XJ-2025-467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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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2:00:00
招标正文:
投标截至时间:2025-08-11 17:00:00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467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 .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宣传标语

100cmX100cm

平方米

300


2

材料设备标识牌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 高:110cm底座:40cm

200


3

油漆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200


4

袖标

45cmX15cm

100


5

广角镜

100cmX100cm

10


6

铝壳太阳能爆闪灯

50*17*12cm

150


7

工程彩门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0


8

工地反光指示牌

爆闪灯圆牌60cm方牌1×1.8m单管:3.5米

100


9

安全警示牌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110cm     底座:40cm

300


10

安全警示牌

画面:60cmX80cm双立高:150cm
底座:50cm

300


11

宣传标识牌

120×240cm

200


12

大型宣传标识牌

100cmX100cm

平方米

200


13

标识车贴写真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0


14

户外显示屏

p10单色

平方米

50


15

PVC刻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300


16

仿真草皮

1mX50m

300


17

胸卡

A7

500


18

台签

100mmX200mm

200


19

科室牌

28cmX12cm

10


20

楼梯指示牌

直径30cm

10


21

亚克力展板

60cmX90cm

平方米

50


22

立式展板

60cmX90cm

平方米

100


23

宣传展板

120cmX240cm

平方米

200


24

旗杆

9m

30


25

横幅

宽幅90cm

平方米

500


26

立体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


27

水晶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100


28

发光字+框架

100cmX100cm

平方米

100


29

室内显示屏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


30

户外宣传栏

带雨棚单面看板120×240cm 总高220cm

10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检尺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80%(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97%。

(3)本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

(4)待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3%货款。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货款。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①报价中增值税税率不同时,取税前总价;②报价时请综合考虑送货时效。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湘琼产业合作示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郑苏凡   联系电话:18271208904   邮    箱:609295956@qq.com

到货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湘琼产业合作示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 .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询价文件内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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