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材科院冲击试验机】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材科院冲击试验机 |
1.具备简支梁和悬臂梁测试功能; 2.摆锤操作方式:手动或电动; 3.操作系统、界面:可显示、设定相关测试参数,触摸屏; 4.冲击能量:0.5-5.5J; 5.角度分辨率:小于0.02度; 6.摆锤角度精度:±0.1度; 7.冲击试验机需具有适用于ISO、GB等标准的冲击头、夹具、垫肩、档肩,带有对中装置和定位装置; 8.冲击试验机和缺口制样机需适用于80×10×4规格样条,A型缺口制样机; 9.冲击试验机具有能量修正功能; 10.安全保护:配有安全防护罩。(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25年8月) |
1.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需满三年。 2.近5年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含1个)与本项目相似业绩。 3.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虚假信息,则直接否定。 4.原则需为制造商,如制造商确实无法投标,则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证书,授权范围、事项、权利、义务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清晰,售后服务承担者和时效明确。具体按资格审查为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代理商适用,注:国内制造商不允许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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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