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17-04A-2025-D-F-E182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5-2028年度VI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Z-17-04A-2025-D-F-E18256),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5-2028年度VI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选定一家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VI标识设计制作安装,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VI标识的设计、制作、供应及安装,包括网点勘察、方案设计(效果图)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需求书。
2.3 预算金额:总含税预算约为人民币96万,其中第一年32万元、第二年预估32万元、第三年预估32万元,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
注:以上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具体以实际预算批复为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 服务地点: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辖下各综合支行、社区支行等网点。
2.5 服务期:采购期限为三年,首期合同为1年,合同期届满且服务质量达到考核要求,可续签合同,采购有效期限内合同可多次续签,具体以实际预算批复为准,合同整体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指VI标识/广告标牌/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信息,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2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
5.5投标文件如采用邮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提前寄出并通知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保证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6样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宽×高×厚(mm) |
数量 |
材料及制作工艺 |
1 |
办公室吊牌 |
400*88 |
1 |
详见附件、样品详情 |
2 |
门牌 |
233*100 |
1 |
详见附件、样品详情 |
3 |
员工工位桌牌 |
180*110 |
1 |
详见附件、样品详情 |
4 |
小心坠物 |
230*80 |
1 |
详见附件、样品详情 |
5 |
工作证 |
内尺寸:54*85 |
1 |
详见附件、样品详情 |
注: (1)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样品详情》要求,制作办公室吊牌、门牌、员工工位桌牌、小心坠物、工作证各一件(共5件)样品并密封提交。 (2)★投标人须承诺实际供货的品质不低于样品品质,需提供供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招 标 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北京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18256
联 系 人:刘归航、金煜尧、朱峥骁、马姗姗、陈泽斌、赵锐、宋晋刚、宗正月、孙婉超
电 话:18018758627、13928484064
电子邮件:liugh2@gcbidding.com、13928484064@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