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高海棠郡项目-住宅地块三、地块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标识导视系统及信报箱采购及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孙村片区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
2.2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标识导视系统及信报箱等的深化设计、打样、封样、制作、供货,货物出厂前的检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搬运、检测、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缺陷处理、配合验收、移交、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
(1)供应商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住宅项目标识导视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
(3)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及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0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17点0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ggjnzb@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招标代理处现场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业绩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付款发票可不提供原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采购单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于工
电 话:0531-8881622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81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