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精馏塔采购专有协议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精馏塔采购专有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5.08) |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 (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 ★4、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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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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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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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提供厂房证明及厂房照片,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以上两项资料(1)和(2)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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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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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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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塔器(材质为316L或09MnNiDR)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授标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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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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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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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求一览表序号1~4精馏塔【部分引用GB-T 150.4-2024 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中7.4 焊缝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要求的7.4.1 A类、B类焊缝余高的规定; 2、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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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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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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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4-2024 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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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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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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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六、检测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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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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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包装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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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七、标识、包装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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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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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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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八、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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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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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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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九、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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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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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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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设计满足买方所提供的工艺参数的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负全面技术责任。 10.2 为买方提供所选用的设计方案,并回答买方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10.3 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投产、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服务。按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要求后,移交买方管理。 10.4 卖方应保证:在现场验收后12个月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材质选择不存在任何缺陷,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设备有任何不良性能或出现缺陷,卖方应保证给予必要的变更、维修和更换,上述一切费用连同现场劳务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若在运行12个月后出现制造、材质方面的缺陷,厂商应保证48小时内赴现场修理,一切费用由厂商承担。 10.5 质保期: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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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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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两种方式的组合。 对于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同意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具体按照以下方式予以支付: 1)按照采购订单付款,卖方在订单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签发到货检验证明后,卖方可提交订单价款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应于收到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后45日内,买方支付订单价款的60%; 2)设备海上平台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签署调试报告后,买方依据双方签署的调试报告及正式收据45日内向卖方支付订单价款的37%; 3)订单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于45日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4)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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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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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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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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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具体以买方订单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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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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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自下达订单生效之日起15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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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25802306
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