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就其所需的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机器视觉与语音识别实验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DL20250013
2.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机器视觉与语音识别实验箱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50万元
5.招标内容:实验室机器视觉与语音识别实验箱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本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领取;②邮箱领取(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接受报名联系人电话:13365245113,报名邮箱:952427098@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08:30-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若投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交学校的违约金。
为确保投标的严肃性,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汇票、转账或电汇【不接收其他形式】。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
账号:1630 0188 0001 29253
2.本次招标收取评标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中标价的1.5%支付。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价为1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中标价为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原国家计委2002年1980号文的基准费率,折扣率为30.25%换算后执行,单个项目服务费不超过30000元。请各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地 址: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0523-86153555,13505122235
项目技术联系方式:朱老师 198255802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
联系方式:姜女士 133652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