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海珠区学生视觉环境提升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主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2025年海珠区学生视觉环境提升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YD250587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2025年海珠区学生视觉环境提升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559,265.00元 |
3.项目要求:不允许报价人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备注:该项目招投标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承担。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室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免费。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4时30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室
六、磋商时间:2025年8月4日14时30分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室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三个工作日。
八、监管部门: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8422822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室
联系人: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