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标识导览系统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标识导览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宗旨在设计单位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美观且实用的标识标牌导览系统,涵盖景区内各类指示、解说、警示、提示等(包括标识标牌导览系统内容),需符合国家5A级规范标准,以提升景区导览系统的品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景区标识标牌导览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具体标识设计(包括样式、尺寸、材质、颜色)安装布局方案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需结合青海湖景区地形地貌、文化特色及游客需求,提供兼具实用性与美观性的设计方案。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3建设地点:青海湖景区。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设计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标识导览系统设计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下同),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购买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办事指南栏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方式:线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经代理机构审核。(报名时需备注项目名称)。账户名称: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银行账号:28040001040027583。
4.3采购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供应商应查阅《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办事指南栏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传输递交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49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971-3560512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联系人:姜有存
邮编:810003
电话:0971-3861429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5年07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________(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文件及办理询比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