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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展览城更新改造项目(微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7-17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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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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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2:00:00
招标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展览城更新改造项目(微改造)一期工程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100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展览城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展览城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展城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城主馆立面、屋面提升改造,建筑立面面积约为8800平方米,南迎宾广场景观及园区内部道路提升等,涵盖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外墙钢结构及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加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室外场地及道路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安装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泉州展览城更新改造项目(微改造)一期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展览城主馆立面、屋面提升改造,南迎宾广场景观及园区内部道路提升等,涵盖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外墙钢结构及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加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室外场地及道路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安装工程等,应用 BIM 技术指导建筑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立面、屋面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7358㎡、广场改造造价约为1775万元、广场景观及园区内部道路提升等;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4141.5538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4155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壹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壹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4条款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8月10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0〕68 号、以及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 标 人:泉州展览城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展城路13号,邮编:362100

电 话:0595-22489899,传真:0595-22481891

联 系 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电 话:0595-29016288、17346060502,传真:0595-29018566

联 系 人: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机关大院内4号楼

联系电话:0595-221388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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