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水域智能监管保护扩容系统开发、接入服务-20250716)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水域智能监管保护扩容系统开发、接入服务】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为实现船舶感知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海事局对辖区海域的整体监管能力,保障油田水域的安全和过往船舶航行的安全及海事管理部门的需求,项目计划开发升级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一套。需要对已建成油田平台群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进行升级开发,建设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接入已建成油田平台群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中,将融合后的系统与海事管理部门的交通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具体工作包括对平台已经安装的1套雷达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一台雷达数据处理机以便进行雷达数据处理、将已建成的6套视频监控设备和1套AIS设备数据接入开发的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中。油田的4套海事监控视频设备同时接入开发的水域智能监管保护系统中,最终将整合后的系统接入到东营海事局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增加东营海事局通航安全监管范围,综合提高东营海事局业务监管能力,同时平台端也可以通过该系统对油田进行通航安全监控】
l 项目所在地:【东营】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8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的海事监管预警类服务业绩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和服务验收为证明文件。
A.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项目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可体现为完工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B.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文件,验收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服务验收文件可体现为完工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米映霖
邮箱地址:miyl@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