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浦发银行兰州分行2025-2027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委托律所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YZX-ZB-GS-2025-00021
二、项目名称:浦发银行兰州分行2025-2027年度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委托律所入围项目
三、招标内容: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业务类主诉律所(除酒泉外招标人所辖范围),入围数量不超过15家;二标段为业务类主诉律所(酒泉),入围数量不超过5家。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标段数量,可兼投但不可兼得。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
六、服务地点:招标人全辖。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八、招标预算:服务期内年度预估预算为390.00万元(其中一标段年度预估预算为300.00万元,二标段年度预估预算为90.00万元)。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招标人所在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成立年限满3年(含)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具有响应相关采购品目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5.近四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提供资产保全业务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至少10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须提供相关执业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须在招标人所在区域(兰州、酒泉,对应标段)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提供保密承诺函。
10.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08日00:00—2025年07月12日24: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邮件获取地址:981683970@qq.com。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格式自拟,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授权事项及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标书费支付银行回执。将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地址。
4.费用及账户信息: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号:620501760001000001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南路支行
费用缴纳须知:(1)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分标段缴纳,且支付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2)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费用用途。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0号3楼
2.递交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可以核实真伪的,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可不提供原件备查。
十二、公告期限及媒介: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自然日。即自2025年7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2日24时00分止。
十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B塔楼20、24-32层
联系人:尚经理
电话:0931-8948825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鼓楼巷街道金昌南路270号3楼
联系人:张楠、陈新文
电话:15117290118、173187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