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包名称: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2025年度油酸基咪唑啉型低温缓蚀剂采购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2025年度油酸基咪唑啉型低温缓蚀剂采购专有协议 |
见附件1 |
2025年8月 |
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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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采办仅限生产商参与,请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缓释剂或油品添加剂或助剂等相关化学药剂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并挂接在反馈意见的附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信息,同时按照“样品邮寄要求”邮寄样品,即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供应商提供样品及质检单(或质检报告)给需求单位,超过2025年7月17日再送样无效;需求单位在2025年8月30日之前,按照“技术要求书中,5.2低温缓蚀剂物化性质指标、5.3低温缓蚀剂评选要求”出具评价报告,并通知相应供应商。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首页—采办信息公开—采办计划公告“中,搜索该项目,并反馈参标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