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数字安全产业基地项目—展陈及标识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数字安全产业基地项目—展陈及标识
2.2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甬江科创区北仑片区,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甬江科创区北仑片区B-4#地块23#裙楼。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基础装修部分、展陈部分、标识标牌部分。
2.4最高限价:65.3153万元。
2.5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基础装修改造,标识标牌和物料的制造(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提供服务,达到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4.5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5时整。
5.5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6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补充事宜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678584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
联系人:罗涵迪、金颖
联系电话:0574-87321998、0574-87312175
电子邮箱:8447936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