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4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CDA39C00655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本项目对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管辖的6个食堂(海安园食堂、银桦路办公区食堂、拱北(保健中心)食堂、九洲大道办公区食堂、港珠澳大桥海关食堂、九洲海关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度日常消耗用品(含洗涤清洁用品;劳保用品;餐具厨具用品;厨房用品;一次性打包用品等),服务期间按每月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送货清单进行送货至指定食堂(珠海市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④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某一品种的实际应付金额按照:“配送品种预算单价×交付数量×中标结算率”计算应付金额。
⑤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模式,首期合同期限1年,首期合同期满前30日或采购金额达预算90%时,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双方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每年采购预算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自动终止,不续签合同。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年,两年为1,600,000.00元,本项目采用统一结算率报价,以预算单价为100%,报价不得超过100%。报价范围:0%<投标结算率≤100%,不能为负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模式,首期合同期限1年,首期合同期满前30日或采购金额达预算90%时,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双方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每年采购预算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自动终止,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4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网上购买,具体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
①投标人填写公告附件中的《购买标书登记表》盖章,与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sztczs@sztc.com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0760-88385502、18923332559、18923773693,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缴纳标书款即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以购买标书款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因收款账户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款到账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报名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有核查义务。)
②投标人在转账时须备注25CDA39C00655及公司名称。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费用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账 号:11007305274301
3.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工 温工0756-8164241、8164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陈翠萍 梁宇杰0760-88385502、18923332559、18923773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翠萍 梁宇杰
电 话: 18923332559、1892377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