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惠州车务段现就管内客运车站客运类揭示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期限:2025年7月20日--2026年7月19日止。
2.服务内容及地点:惠州车务段客运类揭示标识采购项目,项目履行地点:惠州车务段管内车站(东莞东、惠州、河源、龙川、兴宁、梅州、五华、兴宁南、梅州西、畲江北、建桥、丰顺东、揭阳、揭阳机场、潮安、汕头、汕头南、潮南、惠来、陆丰东、陆丰南站)。
3.采购费用:最高限价60万元(含税,税率3%,不含税价58.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备广告设计制作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提供需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能提供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质量技术及承诺书、专业能力说明。
5.本项目需严格遵循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管内铁路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标识系统达到行业标准:
(1)《铁路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铁路客运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车站服务旅客权益保护等方面。
(2)《铁路客运车站标识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7〕7号):该文件规定了铁路客运车站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技术条件,旨在确保标识系统的清晰、准确、美观和易于识别。
(3)《集团公司客运车站客运揭示规范》:该文件是集团公司针对客运车站客运揭示制定的具体规范,旨在统一揭示内容、格式和更新要求,提升车站整体服务形象。
6. 揭示内容更新与完善。为确保管内各客运站车站站点的相关揭示内容符合上述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将要求投标方在招商过程中承诺并实际执行以下更新与完善工作:
(1)及时获取并理解最新规范:投标方需定期关注并获取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服务质量和标识系统要求。
(2)全面梳理现有揭示内容:对现有客运站车站站点的揭示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最新规范进行逐一核查,找出不符合项或待完善项。
(3)制定更新完善计划:根据梳理结果,制定详细的更新完善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4)实施更新完善工作:按照计划要求,对不符合或待完善的揭示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所有揭示内容均符合最新规范的要求。
(5)持续监测与评估:更新完善工作完成后,需进行持续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揭示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7.参加项目的企业必须配有专业设计师,按车站要求制作设计图。
8.服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承诺项目完成后维保一年,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9.属同一个法人或相互之间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竞商人不允许同时对项目竞商,否则为无效竞商。
10.竞商人须独立参加本次服务竞商,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11.竞商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谈判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足2家的包件,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自动流标。
4.未按要求报名、获取谈判文件者,投标无效。
5.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火车站站前一路5号附楼2208室,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同步递交揭示材质小样。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谈判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采购人:惠州车务段
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火车站站前一路5号附楼2208室
电话:15219112461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