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华北分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采办计划公告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2027年度山东销售分公司员工健康体检服务 |
本次服务内容为2025-2027年度山东销售分公司员工健康体检服务(仅为员工一般健康体检,不涉及职业病体检事项),预估2025-2027年度参加体检总人数为235人,该人数为采购人预估(其中预估2025年度参加体检人数为75人,2026-2027年度体检人数暂估160人),仅作为本次报价人投标报价使用,不作为合同期执行依据,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最低参检人数,实际人数以采购人每年度前往成交人场所参加体检人数为准。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 |
2025年7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须为三甲医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 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业绩要求: (1)应答人需提供在近3年(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有1项(含)以上已完工的健康体检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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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邯郸交通新能源油气回收装置更换活性碳 |
油气回收装置更换活性碳,更换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提供更换的活性炭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活性炭检测报告原件 |
2025年7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 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两项或以上已完成的油气回收装置更换活性碳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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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北分公司所属天津销售分公司及天津新能源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天津销售分公司和天津新能源所属站点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包含属地专家评审及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回执)。 详见附件1:工作内容及要求 |
2025年7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3.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具备不少于2次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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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山新能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咨询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保障所属站点安全合规运营,现申请为古冶东加气站、汉沽加气站、鸿润加气站、迁安加气站、太平庄加气站 5 个站点开展 2025-2027 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咨询服务采办工作(包含属地专家评审及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回执)。 |
2025年7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需提供在近5年( 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一项应急预案服务业绩。 3.财务要求:应答文件中有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该报告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封面、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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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