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 中国招标采购网!
当前地区: 全国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陕西 新疆
贵州 四川 西藏 云南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香港 澳门 台湾
我是采购商
发布公告信息
管理公告信息
采购业主认证
推荐入围
业主招采专区
我是供应商
我的收藏
我的追踪
特约项目查询
企业监控
订阅管理
图片
某项目选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市
发布时间 2025-06-19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GXCZ-A1-25750053
招标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
招标代理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
报名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6-2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6-30 12:00:00
招标正文:

某项目选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5750053

项目名称:某项目选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某项目的施工图按国家、辽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复查并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具体内容详见 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15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无境外控股或投资,且相关人员的国籍和婚姻关系符合保密规定;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审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机构类别为二类)。3.5、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6、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3.7、拟承担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8、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10、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磋商。3.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密承诺书

 某单位:

我方参加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相关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磋商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秘密载体进行清理,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如中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2、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登记: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5.保密承诺书原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6、联系方式:024-81008677

邮箱地址:guoxingczx@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账号: 4519034412105012500009024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胡先生15134223226、李先生13322110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赵旭024-81008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  024-81008677

数据纠错
X
(最多3张,每张不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