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某国普通教育数字化转型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于2025年 6月19 日9:00至2025年6 月25 日17:00,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anghe@sstc20.com)提交投标意向书(投标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意向书后一对一向投标企业发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如获取招标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援某国普通教育数字化转型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质条件1. 投标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上述出资指直接出资)。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3.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和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企业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和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应将设计任务分包交由具备该项资质的企业承担。上述分包需签订分包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提交,分包协议书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技术资质及分包金额等关键信息,分包协议书应加盖双方企业印章。采用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资质也需提交分包协议书。(二)诚信评价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的援外诚信评价累计得分不低于70分,即企业未出现失信扣分,或累计守信加分高于累计失信扣分。援外诚信评价累计得分以本项目发布公告当日(2025年6月19日)投标企业的累计得分为准。注:①投标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②若无援外诚信评价记录,每家企业起评分为70分;③以单个企业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加减分的,企业诚信评价按相应记录分值正常累计;④以联合体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加减分的,成员企业分别按照诚信评价记录分值进行加减分;⑤联合体得分为成员企业现有诚信评价分数的平均值。(三)同类业绩条件投标企业近10年(竣工日期:201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含当日)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身份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限额的境外信息化类项目。(四)金融资信条件1. 前三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亏损。2.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用于资格审查;其中2024年度年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2.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推进援外项目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落实方案(试行)》,暂停接受援外任务投标;3.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或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其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的;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5.出资人中存在非中国投资者的。注:属于上述第2、3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于2025年 6月19 日9:00至2025年6 月25 日17:00,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anghe@sstc20.com)提交投标意向书(投标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意向书后一对一向投标企业发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如获取招标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方式:邮箱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第一阶段开标于2025年7月16日9: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016室进行。本项目第二阶段开标于2025年7月17日9: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016室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商务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122房间
联系方式:张贺 15210315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张贺、乔伟正 15210315671、13910900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贺
电 话: 010-626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