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用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5】0531号
项目名称:郑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用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郑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用气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交货期:甲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署到货验收签收单之日起计算1年。
(7)风险提示: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预计年度采购总金额,采购人无法预计及无法保证向成交人采购的实际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运输的,则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9号附1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371-89835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南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方式:周女士0371-6899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371-6899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