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钻井事业部
待处置钻具检验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钻井事业部 待处置钻具检验服务 |
1.工作范围:供应商人员现场见证钻井事业部待处置钻具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对钻井事业部钻具检验人员检验待处置钻具的分级结果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的钻具检验结果单独出具对应钻具检验报告。 2.待处置钻具存放位置:天津市滨海新区、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湛江市、浙江省舟山市或招标方其他指定地点。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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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
1. 供应商应必须具有API Q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有UT-II 级和MT-II无损检测资质证书,符合的服务人员至少2名,其有效无损检测证书取证符合ISO 9712或ASNT SNT-TC-1A标准的要求;人员资质证书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有钻具检测服务业绩1项,供应商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单或发票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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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自采办系统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