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广告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S202505019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广告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9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9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标识广告牌采购 |
1 |
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即日起 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本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坝津街与康定路交叉路口往西约70米
联系方式:柯女士/0594-6976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联系方式:小林 19516431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951643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