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4】1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806平方米,包括急诊部1488平方米、门诊部9672平方米、住院部38688 平方米、医技科室10416平方米、康复治疗用房2232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9702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1100平方米、院内生活 用房2000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用房1140平方米、感染疾病科 600平方米、附属公共空间6200平方米、地下车库37568平方米。 配套完善设备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952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估算金额:约4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咨询人,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均包含在报价内。咨询人应完成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清单预算编制服务工作,全面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需求,包含前期策划与动态管控、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管控、竣工结算与审计配合、专项服务与附加要求等、责任界面与协作要求及其他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服务内容:
(1)前期策划与动态管控:
① 造价控制计划编制:
1)结合项目类型(如EPC、PPP)、规模、技术复杂性,编制针对性造价控制方案,包括目标分解、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调整策略,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
2)制定分阶段造价控制节点(如概算批复后、施工图完成时、竣工前等),明确各节点考核指标。
(2)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
② 投资估算与概算管理:
1)编制/审核投资估算,提出经济优化建议(如技术方案比选、成本敏感性分析等);
2)审核设计概算,确保与批复投资匹配,对超概风险提出限额设计建议;
3)EPC项目专项服务: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重点核查设计深度与工程量清单匹配性,出具编审报告并附指标分析。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③ 负责合同经济性条款审核:
1)参与合同谈判,审核价款调整机制(如物价波动调价公式等)、支付比例、变更索赔条款,规避计价争议风险;
2)对EPC总承包合同中的“总价包干范围”“风险分担”等条款提出专业意见。
3)审核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④ 招标限价与市场询价:
1)对EPC总承包单位、第三方服务招标采购费用进行市场调研,编制限价报告(含价格来源、市场比选依据等);
2)协助招标人设定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品牌档次与价格区间。
(4)施工阶段全过程管控:
⑤ 施工方案经济性审核: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措施(如深基坑支护、装配式工艺等)进行造价影响分析,提出成本优化建议;
2)审核大型机械配置方案,评估其与工期、成本的匹配性。
3)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其临时工程及措施进行经济分析,提出优化建议。
⑥ 动态成本监控与资金计划:
1)负责建设项目各阶段目标成本编制及成本分析工作,建立动态成本台账,实时更新合同价、变更、签证、索赔等数据,按月/季编制《成本偏差分析报告》,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造价测算和经济分析,提出投资控制意见。审核索赔、反索赔事件及其费用;
2)根据形象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预警超付风险。
3)审核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支付报表、各类工程款项支付申请、材料(设备)核质核价申请、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各类造价资料并建立相应台账,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与合同总价及批复概算进行比对,分析投资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及时作出预警,确保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在批复概算内。
4)参加施工协调会、工程监理例会,掌握现场动态,及时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建设过程中影响投资变化的重大事件。
⑦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
1)参与项目现场收方、计量、签证、变更、洽商、议价等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审核变更方案的经济性,提供“变更替代方案比选”建议;
2)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见证工程质量,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支付,留存影像及计量资料,避免结算争议。
⑧ 材料设备核质核价与考察:
1)建立大宗材料价格数据库,定期发布价格波动分析报告;
2)参与材料、设备核质核价,审核新增及变更项目综合单价;
3)参与(如钢结构、幕墙等)的厂家考察,审核技术参数与报价合理性。
(5)竣工结算(决算)与审计配合:
⑨ 结算审核与争议处理:
1)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重点核查变更签证手续闭环性;
2)对争议项(如措施费计取、未实施工程扣减等)提供计价依据与法律解释;
3)二类费用的结算审核;
4)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总决算相关工作。
⑩ 配合审计与后评价:
1)整理竣工资料(含过程台账、影像记录)至符合国家审计要求;
2)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分析投资控制成效与经验教训。
3)协助招标人办理资产交付。
4)负责缺陷责任期造价核查。
(6)专项服务与附加要求:
⑾ BIM与信息化应用:
1)基于BIM模型进行工程量复核、碰撞检查与成本模拟;
2)搭建造价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流程线上化。
⑿ 超概风险防控:
1)当投资超概算1%时启动预警机制,提出调概或优化方案;
2)对EPC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优化进行造价可行性评估。
⒀ 档案管理与成果交付:
1)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整理造价过程资料,形成电子与纸质双套档案;
2)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总结报告》,含指标分析、问题案例与改进建议。
(7)责任界面与协作要求:
⒁ 与其他参建方协同:
1)明确与设计单位(限额设计)、监理单位(现场签证)的工作衔接程序;
2)参与工程例会,定期向招标人汇报造价控制进展。
⒂ 服务响应标准:
1)关键节点(如进度款支付、变更审核)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2)争议问题需提供书面分析报告及备选解决方案。
(8)其他要求:
⒃ 费用包含范围:投标报价需涵盖市场询价、BIM应用、档案整理等全部服务,不得额外计费;﹒
⒄ 合规性要求:服务过程需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地方政策;
⒅ 成果文件签字:编审报告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⒆ 服务深度: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出具《材料价差调整专项分析》等专项报告;
⒇ 考核机制:招标人将按季度对咨询单位进行履约评价,重点考核时效性、问题预控能力;
21 知识产权:咨询成果文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披露。
2.5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一期项目范围内全部项目结算审核(含二类费用)工作后止,若本项目需经相关审计单位的审计,须予以配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少于1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5 月 16 日至2025年 5 月 20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文件等。在此报名时间内,请投标人将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angjunyouxiang01@163.com),并按邮箱回复的收款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完成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 5 月 20 日10: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 招标人应于2025年 5 月 21 日17:3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
联 系 人: 杨燕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3-67658395 电 话: 1872569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