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286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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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3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联系人: 睢工
座机电话: 0514-86772278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6 14:29:00
发布时间: 2025-05-15 13:39:38
采购编号: JSYZB99010120252055517
采购单位: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的,响应文件中第4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需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提供拟派安全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