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六安建投舒城金龙安徽建工舒城金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施工现场标准化标识标牌采购标段1采购候选人公示 | |
一、采购项目:建工六安建投舒城金龙安徽建工舒城金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施工现场标准化标识标牌采购标段1 | |
二、项目编号:ACEG-202504961001001 | |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 | |
四、采购人:安徽建工(六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五、采购候选人 | |
合肥蓝骏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 |
六、公示期:2025年05月07日 10时00分 - 2025年05月12日 10时00分 | |
七、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安徽建工(六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人电话:18156090562 | |
公示期限: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六安建投提出,联系电话:15556573761;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六安建投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564-2881069。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