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鹤公司2025年利用灰渣治理地质环境灾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办)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华鹤公司2025年利用灰渣治理地质环境灾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办 |
一、 采购范围: 距离鹤岗市区15Km的鹤岗市兴安区青石山,有开采花岗岩留下的采石坑需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划治理。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每年产生约40万吨灰渣,计划利用华鹤公司产生的灰渣对采石坑进行回填,对采石坑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即利用灰渣治理地质环境灾害项目,故需要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利用灰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 重要指标: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矿山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环境修复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人员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还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投标人应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名单,主持人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3、提供在国家信用平台上查询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和信用记录。 三、一般指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流程对利用灰渣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评价结论负责。 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负责对利用灰渣项目组织公众参与调查,填写调查表,并按照要求对环评报告进行公示。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获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 3、交货期与工期要求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90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及预案修改工作,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获得批复后,此项目工作结束。 4、投标人应提供的项目完工资料 投标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后,将终版电子版资料及纸质版资料(一式三份)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对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2025.04) |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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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要求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孔令伟
联系电话:0468-8969116/180458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