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船用分体空调采购-2025031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船用分体空调采购) |
(船用分体空调采购 数量:4套,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
(2025年4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 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和服务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 提供有效期内符合GB/T19001、ISO9001或APIQ1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查询截图。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7.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8.应答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汪家佳,电话:13587094507),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业绩要求: 分体式空调应为供应商的常规产品,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海上空调产品的已完成的供货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货物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 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4)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同上要求),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均算1个有效业绩。 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四、技术要求: 制冷量、制热量、循环风机容量应符合设备清单中的相关要求 空调器能够在低温(-18℃)下制冷。 所有空调设备进行第三方船检取证,船检认证机构可为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以下任何一家CCS、DNV、ABS、BV。如第三方船检证书为CCS,则需取得CCS船级社的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非船用产品证书),船检证书上需标注按照“国家经贸委《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2000”标准进行取证并具有图纸批准号。 空调机组能效等级需符合《GB 19576-2019 单元式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二级能效标准,提供CMA及CN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能效等级检测报告。空调整机需提供中国能效标识(二级能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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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_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