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南大学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西南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西南大学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西南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南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
| 预算金额: | 1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C04070100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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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概况 : |
一、采购标的名称: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健康体检服务 三、采购数量:一采三年,项目金额约158万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 (一)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实际体检人数,按相应的人员类别和服务单价结算产生的总金额。(二)本项目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对体检认真负责,教职工反映服务较好,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反之,对体检不负责任,马虎行事,教职工反映服务较差则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服务要求: (一) 体检教职工可选套餐也可自选项目:无论套餐还是自选项目均按最新的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计委发布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服务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 (二) 为教职工提供专业的体检服务。 (三) 提前提供套餐及自选项目价目表供教职工参考,并提供体检注意事项。 (三)为体检教职工配备营养早餐一份。 (四)为体检教职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作好体检结果咨询工作,提供配套讲座等。 (五)须为体检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予以保密。 (六)提醒、督促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遵守体检相关规定。 (七)提供约定的健康体检优质服务。 (八)在《医疗机构执业证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体检项目。 (九)确保拥有合法有效的专业健康体检资质,参加体检的医疗、医护、医技人员应具有合法行医资格。体检过程中使用的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及省市医疗法规,标准规定,严格按照规范体检,确保体检质量。 (十)应在教职工体检前了解其个人既往病史,以便为健康体检作参考。 (十一)应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或体检中心休息日则顺延),完成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报告。 (十二)尊重参加体检教职工个人隐私,不向除参加体检者本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体检情况(特殊情况除外)。 六、服务期间(项目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即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 七、技术交流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1511181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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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2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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