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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平台整合优化项目、LNG槽车及船舶运输安全监管的智能化研究项目采购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2-22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车船平台整合优化、LNG槽车及船舶运输安全监管的智能化研究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车船平台整合优化项目

针对气电集团车辆加注和船舶加注业务,开展海气通系统和绿色航运系统两个系统的共性功能整合、个性功能优化升级与信创改造等三大任务,构建便捷能源补给、门户准入、会员管理、营销服务、数据分析、组件支撑等六大模块,满足“人、车/船、站”三类角色核心需求。

2026年3月

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服务);

(3)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认证(五级);

(4)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乙方)证书达到稳健级(3级)或以上。

2.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平台整合类的服务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至少包含平台整合类的服务内容。 平台整合类,是指合同体现“系统整合”、“平台整合”、“应用整合”关键字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2)合同验收金额(含税)≥4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销售营销类的服务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至少包含销售营销类的服务内容。 销售营销类,是指合同体现“销售系统”、“销售平台”、“营销系统”、“营销平台”关键字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2)合同验收金额(含税)≥150万元人民币。

 

2

LNG槽车及船舶运输安全监管的智能化研究项目

采购范围:

(1)开展基于LNG物流安全高质量数据子集的建设研究,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共享等技术;(2)开展基于车船运输一体化安全监管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包含视频安全监管、承运商管理、物流轨迹监管等功能模块;(3)开展基于平台端的物流运输安全监管大模型优化研究,包含平台端的危险行为识别算法、物流轨迹智能分析算法、运输数据分析挖掘算法以及研究成果实验平台搭建等。

 

主要技术指标:

(1)车船运输一体化安全监管平台1套

(2)LNG物流安全高质量数据子集1套

(3)平台端LNG物流运输安全监管大模型1套

2026年1月

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物流平台类服务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须同时满足:1)至少包含下列一种服务内容:车辆运输信息化平台、车辆运输智能化监控平台;2)合同验收金额(含税)≥3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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