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59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北59号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512-330604-04-01-96779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虞区城北,东至凤鸣路,南至空地,西至广场路,北至江环路 。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 约 13.5 亿元 。
2.3 建设规模: 城北59号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54076平方米,容积率:1.01-1.05,建筑密度:≤40%,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总建筑面积约 818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低、多层住宅、配套用房及设施、地下室等。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外业见证)、物探(如有)、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房地产尽调报告、可研、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专项内容,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以及配合销售单位的相关工作(如出具相关户型图、车位销售图等)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如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用地红线内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系统(含三网合一等综合布线等)、暖通、消防、节能、装修(含住宅公区、售楼部/会所及样板房精装修设计(不含软装设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人防、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方案设计(如有)、防雷、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室外综合管线、地下室管线BIM、绿色建筑、钢结构(如有)、幕墙设计、标识标牌系统设计(包括地库美化、道路交通标识标线、人防标识、楼宇及场外景观绿化内涵盖的相关标识标牌系统)、配电房、开关所、建筑泛光照明、场外道路、室外给排水(雨、污、废,含供水)、室外强弱电、景观照明、景观设计(含售楼部景观及样板房区域景观造景)、围墙设计(含临时围墙(如有))、基坑围护设计等所有内容(按规定由电力、天然气等部门深化设计除外) 。
第三方专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市场定位、消费群体分析、竞品分析、产品定位建议、营销推广策略等)、交通评价、日照分析、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如有)、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地下室BIM管线碰撞模型、规划方案三维模型、绩效评价、资金平衡报告、社会风险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三维沙盘定样等。
其他: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整体设计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建筑产业化装配式方式进行设计施工,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不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需组织专家论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10日历天(报批时间除外) 。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以下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①和②资质同时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3.2 自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项目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指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意见文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上述材料内须能体现出居住建筑项目项目特征,否则不予得分。图审合格证明与合同中能体现面积的,均认可,当图审合格证明与合同中体现的面积不一致时,以图审合格证明材料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5条款的要求;(3)其他: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4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6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 9月至2025年 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12月 19日 08:30 时至 2026年 1 月16日 08:30 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1 月 16 日08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邮政编码: 312300
电 话 : 0575-82689366
投诉受理部门: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邮政编码: 312300
电 话 : 0575-8268936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
电 话 : 0575-82966723 电 话 : 182580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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