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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城市照明维修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苏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2-15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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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320507-SZHJ-C2025-0017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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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招标正文:

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城市照明维修养护服务 JSZC-320507-SZHJ-C2025-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HJ-C2025-0017

项目名称: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城市照明维修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42471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肆仟贰佰肆拾柒元壹角柒分(¥1914247.17)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针对高铁新城区域内城市照明的维修养护,包括市政道路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箱变、计控箱、电缆等配套设施的巡查、检查、维修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人进场通知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承装五级或以上、承修五级或以上、承试五级或以上,过渡期内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均可)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须提供联合体响应协议书),否则投标无效。

由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响应单位特定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响应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应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部分。

(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响应资格。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7、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10、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2楼

联系人:石冲

联系电话:18013595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联系电话:0512-8777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一芯、顾菲儿

电话:0512-8777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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