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采购办公室对医院2025年标识工程项目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院2025年标识工程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DZB08002
三、项目预算:¥ 12万元,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的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及最高单价限价”,对所有供应的产品采用统一的折扣率进行报价,结算单价=最高单价限价×报价折扣率,各产品实际结算价格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点,例:如产品最高单价限价为10元,供应商报价为25%,即结算价=10*25%=2.5元。报价折扣率≤100%,必须为唯一且固定的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20-25%),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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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期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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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院2025年标识工程项目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
¥12万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报名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版见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版见附件)。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2. 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符合资格并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5: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报名资料。
3.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医技科四楼采购办公室。
2)邮箱递交:电子版资料(需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GB87380512@163.com。
七:获取采购文件:公告网址下载或自带U盘至采购办公室拷贝。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10分至9时30分。
2.递交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医技楼四楼采购办旁会议室。
九、评审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十、评审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医技楼四楼采购办旁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7-87380512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3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