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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B20251117-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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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2025年经开区(长安街道)市政道路、设施亮化养护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开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经开区(长安街道)市政道路、设施亮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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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60.454623 万元 2.1.2 服务期: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对惠山经开区(长安街道)辖区内市政道路、电子屏等亮化设施进行巡查管养,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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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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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被授权代表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9月~2025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9月~2025年11月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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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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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18时至2025年12月1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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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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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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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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