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脑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购置
竞争性 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脑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购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文号: 项目流水号 [202 5 ] 35849 号
项目编号: NMGZ202 5 -FS 246
项目名称: 脑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购置
采购方式: 院内 竞争性 磋商
预算金额: 330 000.00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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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目单价 (元) |
技术需求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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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脑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购置 |
1(项) |
330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 |
本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nmggz0719@163.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广场北门 8号楼1单元5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广场北门 8号楼1单元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注: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 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发送至 nmggz0719@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 23号
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方式: 0471-4393531
2.本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0471-5614667、0471-6383616-8001
202 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