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QF[2025]010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绿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6.7129万元,招标人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合同包1本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种植及养护、种植土回填及平整;
合同包2本工程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景墙、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景观、雕塑及摆设小品、垃圾箱、海绵城市、室外给水及消防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含化粪池)、室外电气照明工程、出入口门楼、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等,以地下室顶板沟盖板为分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绿化工程;(002)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绿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002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海悦园2幢1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海悦园2幢1701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合同包1: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绿化工程;合同包2: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工程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300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合同包1: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绿化工程;合同包2: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工程。
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3、工程建设地点: 仓山区社园路南侧,前锦新城东侧,东部新城1#B出让地块。
4、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室外景观面积约37019 m²,其中绿化面积约18024m2,硬景面积约18995m2。本次范围仅为室外绿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和内容:合同包1本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种植及养护、种植土回填及平整 合同包2本工程室外景观及安装、标识标牌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景墙、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景观、雕塑及摆设小品、垃圾箱、海绵城市、室外给水及消防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含化粪池)、室外电气照明工程、出入口门楼、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等,以地下室顶板沟盖板为分界。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合同包1:5487350元;合同包2:12578779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8.1合同包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合同包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资格:
合同包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合同包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8.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8.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8.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海悦园2幢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100000元;合同包2:100000元。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形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西街136-1
联系人:肖灵芳
电 话: 1334828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