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海油工程-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风机集成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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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项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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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风机集成 |
承包方负责浮体基础进出港及其手续办理、风机集成所有工作(风机设备卸船、风机塔筒主机叶片吊装,风机电气和机械安装等)、浮体基础系泊、交接试验、调试配合、海上施工准备、工装工机具复原并现场协助风机运输船靠泊带缆、离泊解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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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码头靠泊长度要求:码头靠泊长度大于500m,满足临时系泊的范围要求 3.集成履带吊资源:能够提供4000吨及以上履带吊,满足50米跨距时,吊高大于190m,起重能力大于900吨。 4.码头承载力:码头承载力大于等于40T/㎡,满足集成履带吊的使用要求 5.码头水深:码头浮式风机集成位置水深要求大于8.3m 6.存储场地:存储场地满足风机塔筒及扇叶的存放要求 7.进出港手续办理:负责浮体进出港手续办理 8.具备至少一个浮式风电风机集成施工项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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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