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品类部-机房设备维护服务-2025120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机房设备维护服务 |
1. 采购范围: 对机房设备包括服务器、并行机、网络存储设备、工作站等提供维护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设备备品备件。 2. 主要技术指标: (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完工。 (2) 服务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ABC大厦。 (3)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器运维服务:SUN、IBM、Dell、HP、Lenovo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机架式服务器、刀片服务器等,负责服务器硬件故障检修、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维护等。 2、并行机运维服务:IBM HS22、HPE BLc7000、DELL处理集群,针对并行计算相关设备,进行性能优化、故障排查与修复等工作。 3、网络存储运维服务:IBM N6040、NetApp FAS系列、EMC Isilon集群存储,涉及磁盘阵列、网络附加存储(NAS)、存储区域网络(SAN)等设备的维护,保障数据存储安全与读写正常。 4、工作站运维服务:HP Z6/Z8、Dell T5600等,涵盖各类专业工作站,如图形工作站、科学计算工作站等的硬件维护与软件调试。 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书
|
2025年12月 |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质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不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服务商需满足: 应答人如为服务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人须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须按照本本章附页提供的格式填写《5.6:供应商承诺书》),并提供1个已完成的海油外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1)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供货内容等内容;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备注:1)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2)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如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的情况,都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3)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造假,则按照废标处理。4)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协议,只需提供一份依据框架协议所下订单的结算发票。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例如: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截图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机房设备维修相关服务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全额发票。(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本项业绩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如提供多项业绩,其中一项业绩评审不合格,则此项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6、人员要求:服务团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本项目机房设备维护服务的需求,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第四章配备资源要求。 7、服务内容要求:本服务为机房设备维护,主要涉及局域网内各类服务器、并行机、网络存储和工作站等设备的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第三章服务要求 8、其他要求:为确保维保服务的及时性,特别是“1小时现场响应”服务目标的实现,投标方必须在本市具备实体化的服务机构。具体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第六章其他服务要求。 |
上传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相关文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
联系人:付仁滨 电话:022-258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