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生产装置设维护保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址莅临S313省道北侧,图克镇东约7km;东侧距包茂高速(G65)30km;在乌审旗的东北部,距旗府嘎鲁图镇80km;100万吨/年合成氨、175万吨/年尿素生产装置和100万吨甲醇装置主要以煤为原料生产最终产品尿素和甲醇,工厂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设施等。
2.1.2招标范围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合成氨、175万吨/年尿素和100万吨甲醇装置,方气化中心、合成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热动和空分装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工作。含驱动电机滚动轴承、滑动轴承及配套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的维护维修;所有驱动电机与设备对中找正和联轴节拆装等。含维保检修作业时脚手架的搭拆,行车的维护保运。(不含锅炉炉堂脚手架和折焰角脚手架、15米及以上登高作业的脚手架)。电仪设备维护保运。配合甲方完成机电仪中心电气仪表设备维保工作。
2.1.2.1本次招标拟按装置区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气化中心(含气化炉大修)。气化装置、变换装置、煤气水装置、酚氨回收罐区装置、两洗深冷装置、硫回收、VOC火炬装置、硫磺包装、化验在备煤的取样机及化验楼内的机械设备。其中气化炉大修费用结算按照台次进行。
标段二:合成中心和公用工程中心热动装置、空分装置。尿素装置、氨合成装置、甲醇合成装置、LNG装置、热动装置和空分装置、硫铵包装。
标段三:机电仪中心电仪维保。配合机电仪中心完成全厂的电气仪表设备维保工作。
2.1.2.2投标方可同时投三个标段,标段一和标段三,标段二和标段三可同时中标。标段一和标段二为同一个投标方排名第一,必须主动放弃一个。
2.1.2.3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详细标明标段号。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期:招标期限三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履约评价,评价合格,继续执行合同,评价不合格,解除合同。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2.5结算要求:
2.5.1费用结算上也分为3种。气化中心(不含气化炉大修)和合成中心,热动空分及机电仪中心日常设备维保工作按照总价维保;气化炉大修按照大修按台次据实结算,气化炉年维修量预计为20-24台次左右。考虑到日常维保外还有部分工作,这部分采用定额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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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包的范围 |
分类 |
费用组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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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气化中心 |
气化装置、变换装置、煤气水装置、酚氨回收罐区装置、两洗深冷装置、硫回收、VOC火炬装置、硫磺包装、化验在备煤的取样机及化验楼内的机械设备 |
机械设备 |
日常维保固定总价+气化炉大修据实结算+维保范围外的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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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合成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热动、空分装置 |
尿素装置、氨合成装置、甲醇合成装置、LNG装置、热动装置和空分装置、硫铵包装 |
机械设备 |
日常维保固定总价+维保范围外的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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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电仪维保 |
配合机电仪中心完成全厂的电气仪表设备维保工作 |
电仪设备 |
日常维保固定总价 |
2.6人员及设备数量要求
本次招标人员数量不低于322(265+57)人。气化中心日常维保人员数量不低于150人,气化炉大修的人员数量乙方自己安排。合成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热动、空分装置不低于115人。电仪日常维保人员数量固定57人。维保人员入厂前应进行72学时的安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出勤,培训期间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各标段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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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包的范围 |
机械设备维保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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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人员数量(人) |
二期人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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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气化中心 |
气化装置、变换装置、煤气水装置、酚氨回收罐区装置、两洗深冷装置、硫回收、VOC火炬装置、硫磺包装、化验在备煤的取样机及化验楼内的机械设备 |
80 |
70 |
日常维保人员不得参与气化炉大修工作。气化炉大修乙方自己安排安排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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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合成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热动、空分装置 |
尿素装置、氨合成装置、甲醇合成装置、LNG装置、热动装置和空分装置、硫铵包装 |
85 |
30 |
公用工程5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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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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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电仪维保 |
配合机电仪中心完成全厂的电气仪表设备维保工作 |
57 |
电气22人 仪表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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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2 (26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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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段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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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包的范围 |
机械设备数量约(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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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气化中心 |
气化装置、变换装置、煤气水装置、酚氨回收罐区装置、两洗深冷装置、硫回收、VOC火炬装置、硫磺包装、化验在备煤的取样机及化验楼内的机械设备 |
2035 |
设备数量 增加或减少不超过3%,不调整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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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合成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热动、空分装置 |
尿素装置、氨合成装置、甲醇合成装置、LNG装置、热动装置和空分装置、硫铵包装 |
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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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电仪维保 |
配合机电仪中心完成现场电气仪表设备维保工作 |
52935(仪表25589电气27346) |
设备数量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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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6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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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结算付款:三个标段(标段一中气化炉大修除外)的费用结算及付款;
2.7.1月结算费用按合同总价/12±考核费用+专项奖励;
2.7.2维保单位人员缺勤或缺员的,在当月维保费用结算时按照如下方式结算:
2.7.2.1人员缺勤全部按照每人每个工作日800元进行考核。这个价格和合同总价、合同人员数量没有关联,是固定价格;
2.7.2.2 当月出勤不满的,扣除=工作日缺勤天数*800元;
2.7.3付款按照月结算金额的90%支付,留结算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期限12个月,到期无问题不计息一次性支付;
2.7.4标段一中气化炉大修的结算及付款按本章内附件二《气化炉大修标段据实结算具体项目及价格表》中价格,并加减奖励和考核后,按单炉实际检修项目结算。单炉检修完工验收合格,运行72小时后提报结算资料结算,单炉付款按结算金额的90%支付,留结算金额10%作为质保金,期限180天,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支付。当期考核款不足,从下台气化炉检修费用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资格要求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提供评定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静设备维保及转动设备维保项目);
3.4资格要求4:2016 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同类或类似装置一年期及以上设备维保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和二类压力容器维修资质及以上资质(应附资质扫描件);
3.6资格要求6: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员、安全员、项目副经理及经理必须有近二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应附证明扫描件);
3.7资格要求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资格要求8: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二
3.1资格要求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提供评定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静设备维保及转动设备维保项目)(应附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 2016 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同类或类似装置一年期及以上设备维保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管道 GC1 级和GD1级,同时具有锅炉维修资质和二类压力容器维修资质及以上资质(应附资质扫描件);
3.6资格要求6: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员、安全员、项目副经理及经理必须有近二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应附证明扫描件);
3.7资格要求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资格要求8: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标段三:
3.1资格要求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需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资质(应附资质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2016 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同类或类似装置一年期及以上电气和仪表维保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3.5资格要求5: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有近二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应附证明扫描件);
3.6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资格要求7: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00:00至2022年01月04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00:00至2022年01月10日 16:00: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4.5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4.6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7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保证金
5.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
5.2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我公司将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账号不同,可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
5.3投标人须通过公司网银或银行电汇方式,按项目分别汇出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 2022年01月11日 09:3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定于2022年01月11日 09:3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9.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八十八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 孙策 电话: 010-84293811、18618235639
网站:www.zmzb.com
10.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10.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10.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10.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10.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10.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021-96260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