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园区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工程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园区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港工业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9921.57 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架空铺设4条(管廊路由长度约19千米)由 LNG 接收站至南港乙烯项目的管线(轻烃管线、BOG 燃料气管线、低温甲醇管线、常温甲醇管线)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以及工程保修等。
3.1投标人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C2及以上(GC1级、GCD级覆盖GC2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C1级覆盖GC2级));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GC1级、GCD级覆盖GC2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C1级覆盖GC2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
②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
③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4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款、第(2)款下①②项和第(4)(6)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①②项业绩;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并符合第3.3(1)款资质、业绩条件;
(3)联合体施工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3.1(1)款、第(2)款下③④项和第(3)(4)(6)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③项业绩;
(4)联合体各施工成员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3.3(3)款资质、业绩条件;
(5)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
(7)联合体施工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或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
(3)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若施工成员为2名,则应配备2名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或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4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基础设计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联系人:李昀鹏
电话:022-63802504;
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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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昀鹏;
电话:022-63802504;
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010-69341331;
电子邮箱:doujh.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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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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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22-63802504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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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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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