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
基桩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基桩检测框架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及其基地成员企业。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基桩检测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约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约2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2023年至2025年(自框架合同/协议生效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委托),由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或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等项目业主委托的符合以下适用范围和标准的基桩检测服务:
(1)本框架合同/协议适用范围主要有:①工程项目中的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加油(气)站、民用建筑等,以及与之相关配套工程;②非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其他项目;③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或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被授权管理的中国石化全资、合资(合作)小项目;④纳入《镇海基地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的基地成员企业的同类业务。
(2)本框架合同/协议适用标准:单项目基桩检测合同价≤200万元(含税)。
(3)本框架合同/协议涉及的基桩检测服务内容主要有:单桩竖向(抗拔或抗压)静载、高应变动测、低应变动测、基桩水平静载试验、灌注桩抽芯等。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项目。
(2)对于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等不宜纳入本框架协议管理的项目或检测内容,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保留另行发包的权力。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专项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防火防爆管理区域内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基桩检测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或桩基)检测岗位证书,2019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基桩检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或桩基)检测岗位证书,有基桩检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应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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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程钰、平雅敏;
电话: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邮编:100101;
联系人:孙旭;
电话:010-89651066;
电子邮箱:sunx72@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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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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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574-86446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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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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