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21〕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宁波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信息及数字化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投标。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90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基地二期应用系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与集成,包括生产经营管理、资产完整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应用系统开发,服务器、存储、网络及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有效的质量、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7年以来有国内石油石化企业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的具体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IT行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以来有国内石油石化企业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
(2)实施工程师(包含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持有IT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3日 20: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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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电话:0574-86442895;
电子邮箱:wangxiaol.zhlh@sinopec.com。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89651069;
电子邮箱: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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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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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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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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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