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18万吨/年蛋氨酸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22〕2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主要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新成立合资公司,界区外围配套设施由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独资,合资部分建设资金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按50% : 50%股权比例出资获得,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18万吨/年蛋氨酸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7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本工程合资蛋氨酸部分的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直至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即在本工程前期准备、四通一平,基桩、土建、安装施工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改造,调试,检测检定,以及招标人另行书面明确费用从本项目号中列支的工程范围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进行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E管理、工程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监理管控工作。各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参见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石化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中石化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招标范围不含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独资的界区外围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5年1月1日(男)/1970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个人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5年1月1日(男)/1970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5年1月1日(男)/1970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业绩;本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4)至少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岗位、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基本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附件1“项目监理部人员基本配置要求一览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均达到GB50319-2013及SH/T3903-2017标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相关行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单独设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达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的相关持证要求,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经验。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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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101;
电子邮箱: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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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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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574-86446402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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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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