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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None
发布时间 2022-05-10
招标正文:

项目编号:CCTC302219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05-31 1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706.78米单热式捣固焦炉系统并配套干熄焦及发电系统(含35KV变电站),备煤系统局部改造、焦处理系统局部改造、煤气净化系统局部改造,新增脱硫废液制酸系统、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等。

中标人将负责本项目焦化及公辅工程、干熄焦及发电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不限于:监理本工程设计范围区域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及区外公辅配套设施、干熄焦及发电系统等全部土建及钢结构安装;工艺、生产及设备安装调试;风、水、电、气、仪、控等系统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含耐火材料出厂前及进场质量验收);包括监理施工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工程进度款审查、协助配合工程结、决算,现场施工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全过程;以及项目总图范围内的与项目相关的区域管线、消防系统、通风空调、区域排水系统、道路系统、总图设施等辅助性项目。

负责对各系统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环保等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对材料、供货验收、缺陷处理,土建、设备安装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记录、设备实验检验、施工进展、质量隐患处理等监理工作;调试阶段对各项实验设备的调试督促检查、协调以及安全履职等监理工作;竣工验收阶段隐蔽工程资料留存、质量验收、缺陷整改措施、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缺陷复检等监理工作;试运行、保运阶段各项试运行工作的协调、配合达标达产验收检查、参与工程后评价等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暂定16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4 服务地点: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公司

2.5 工程概算投资额:157987.09万元

2.6 付款方式固定总价(单位:万元,含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内,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调整日之前的税款执行原税率,调整日之后的税款执行新的税率)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须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本项目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监理服务延期、监理范围(增加),监理费都不做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监理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年产100万吨或以上且炭化室高6米或以上焦炉工程监理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为准,并能体现焦炉规模,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规模,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并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常驻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年产100万吨或以上且炭化室高6米或以上焦炉工程监理业绩1项(须附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必须能够体现出本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7 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或2019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3.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0/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20510 09:0020220529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0510 09:0020220529 17: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05月31日 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

定于2022年05月31日 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垣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

电话:0351-787585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张瑞鑫 电话:18618228232

其他联系人:鲍骏冶 电话:010-84293423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021-96260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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