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合同金额(万元):64.7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启慧仪器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 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 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现将其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交货,即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合同其余条款不变。
变更涉及的货期: 交货期:300个日历日,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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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由于全球新冠疫情原因,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均有延迟,无法按时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问题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将发货时间延迟到合同签订后290 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特申请采购合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 12 月 7 日至2021年 12 月 13 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 1324672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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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
依据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合同金额(万元):64.7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启慧仪器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 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 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现将其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交货,即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合同其余条款不变。
变更涉及的货期: 交货期:300个日历日,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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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由于全球新冠疫情原因,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均有延迟,无法按时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问题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将发货时间延迟到合同签订后290 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特申请采购合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 12 月 7 日至2021年 12 月 13 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 1324672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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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