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3-2025年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3-2025年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3-2025年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北京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5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3-2025年需要到北京市交易市场进行招标的工程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7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3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北京市交易市场以外开展的采购项目。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020年以来有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工程类招标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工程类招标的招标代理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 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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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石化燕星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倩;
电话:010-81331681;
电子邮箱:liqian01.xxsy@sinopec.com。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13681303392;
电子邮箱:douj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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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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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10-81331897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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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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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