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历史文化博物馆文物库房及展览展示专用设备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08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540GNJLHWCS3639
项目名称:长春历史文化博物馆文物库房及展览展示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范围覆盖文物库房存储、操作、环境调控及日常维护所需的全套设备与相关耗材等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格式提供);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须投标人应当为“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合法商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3.1.2025年 11 月 26 日至2025年 12 月 03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购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为“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合法商家。
3.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08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 12 月 08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00元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伪满皇宫博物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
联 系 人:于金波
联系方式:1514419552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1774346902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媛媛
电 话:1774346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