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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机电中心天然气J-T阀低温脱水撬采购20251121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1-25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技术公司机电中心天然气J-T阀低温脱水撬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装备技术公司机电中心天然气J-T阀低温脱水撬采购

详见附件1

(2025.12)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

4、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

 

★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属性确认函以及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提供厂房证明及厂房照片,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以上两项资料(1)和(2)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付款条款

 

1.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到货验收且安装调试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

2)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于收到正式收据45日内支付质保金。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7

 

★技术要求

 

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24

 

 

★交货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机电设备改造作业部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25802306

 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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